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食品營養標簽的管理工作越來越受到國際組織和許多國家重視,大多數國家都制訂有關法規和標準。中國衛生部2011年10月公布了《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新標準要求食品企業在中國境內銷售的預包裝食品要強制增加營養標簽,并標明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四大核心營養素及能量的具體含量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為指導和規范食品營養標簽的標示,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身體健康,中國衛生部2008年制定了《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
食品營養標簽的管理工作已經受到國際組織和許多國家重視,大多數國家都制訂有關法規和標準,在保障本國人民身體健康、食品進出口貿易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世界衛生組織(WHO)2004年調查的74個國家中,沒有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的國家只有19個(占25.7%),有法規的國家為55個(74.3%),其中10個國家強制性執行。早在90年代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發達國家就實施了營養標簽管理; 亞洲馬來西亞、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我國的臺灣和香港也都制定了營養標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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